一、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相同点与不同点
二、个体工商户开办登记所需材料
1.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》(工商局窗口领取)
2.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
3.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/房产证复印件(社区开具的房产证明或房屋局出具的房产证明)
三、个人独资企业开办登记所需材料
1. 投资人签署的《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
2. 投资人履历表
3. 企业住所证明
4.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
5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的批准文件
6.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
注:(1) 企业场所证明:投资人自有的场所,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;租用他人场所的,应当提交组赁协议。企业住所不是其生产经营场所的,投资人除了提交企业住所证明外,还应当提交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。投资人自有的经营场所,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;租用他人的场所,应当提交租赁协议。
(2)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。申请人是投资人的,提交其身份证明;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的,提交投资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