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(到霍尔果斯人社局就业科盖章);
(二)营业执照或者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原件(留存复印件);
(三)公司章程;
(四)新成立公司提交200万元注册资金验资报告,已经成立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;
(五)经营场所(面积不小于60平米)的使用证明原件;
(六)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、信息管理系统清单;
(七)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(留存复印件);
(八)专职财务人员、2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证书及身份证(留存复印件)
(九)劳务派遣管理制度(包括劳动合同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纪律)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;
(十)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。
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,初步审核时一律提供原件,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。
源自:霍尔果斯人社局就业科